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开展环境保护督察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,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,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,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、转折性、全局性变化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问题导向、敢于动真碰硬,发挥了非常显著的作用。
督察取得哪些成效?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?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。
督察取得“中央肯定、百姓点赞、各方支持、解决问题”的显著成效
记者: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哪些成效?
督察办有关负责人:2015年底督察开始试点,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,并对20个省份开展“回头看”;2019年启动第二轮督察,到今年上半年,分六批完成了对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2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6家央企的督察。督察取得“中央肯定、百姓点赞、各方支持、解决问题”的显著成效,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:
一是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得到贯彻落实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,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共识,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,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。
二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“一岗双责”。督察有力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。不少地方领导同志都讲到“督察是猛击一掌”。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各部门一起抓生态环境保护的“大环保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。
三是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。督察着力啃“硬骨头”、消除“老大难”,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。大家关注的祁连山生态修复、秦岭违建别墅整治、长江岸线保护等,整改已经取得明显成效。目前,第一轮督察和“回头看”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,总体完成率达到95%。第二轮前3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,半数已经完成。第四、五、六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。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.7万件,已完成整改28.5万件。
四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。通过督察推动,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之路,努力实现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、社会效益多赢。比如,在长江岸线整治方面,沿江11个省份累计腾退长江岸线457公里,既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,又为优质产业腾出发展空间。
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督察制度体系
记者:督察在推进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?
督察办有关负责人:督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代表的是党中央的权威,必须要有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作保障。
在7年来的督察工作中,边实践边总结完善,以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》和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为重要基础,制定了110个模板范式,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督察制度体系。在这个制度体系中,有程序上的要求,有内容上的说明,有操作上的规范,有纪律上的规定,为保障督察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记者:每次督察都会通报典型案例。典型案例选取的标准是怎样的?这些案例有哪些特点?
督察办有关负责人:公开典型案例是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,是聚焦突出问题、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。案例的选取,大体上有3个方面考虑:
一是污染严重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、工业废物违法违规倾倒、黑臭水体,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。二是生态破坏严重、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,包括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、违规围海填海、违规围湖占湖、违规开采矿山等问题。第三类问题,就是弄虚作假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。
近期,我们对已公开的26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,涉及环境污染的占48.5%,涉及生态破坏的占33.2%,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的占18.3%。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,推动了问题整改。我们正在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研,对整改力度大、成效突出、人民群众认可的,形成正面典型案例,充分发挥激励先进、交流工作、引领带动的作用。
记者:根据督察通报,一些地方存在整改不彻底、久拖不决甚至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等问题。这些问题如何解决?
督察办有关负责人:督察最终成效是要体现在问题的整改上。从实际工作中看,督察整改已经形成一套有效的做法。
首先是建立机制,把整改的责任、流程、要求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。其次是紧盯不放,目前所有的督察整改任务都实施清单化管理,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。对重点督察整改任务,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,如果发现有整改不力的情况,视情采取通报、督导、约谈、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多项措施,有效传导压力、拧紧责任的“螺丝”。最后是两手发力,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。对于弄虚作假、敷衍整改等问题,及时公开曝光,严肃处理。当然,对于做得好的也及时宣传,引导地方做得更好。
记者: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,两轮督察受理了28万多件群众信访举报,如何确保反映的问题得到真正解决?
督察办有关负责人:在督察工作中,我们始终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一个重点,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、转办、核查、督办、回访工作机制。
群众反映的问题、整改的情况都向社会公开。督察进驻时,第一时间在报纸、电视、网站上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信箱,畅通反映渠道。收到举报后,我们及时转交被督察对象进行处理,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,能马上解决的就马上解决;有些问题一时解决不了,就明确整改方案,限期解决。
在督察中,我们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,进一步压实责任,保障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“件件有回音,事事有结果”。督察结束后,定期调度群众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,并开展实地抽查,对群众举报件持续跟踪盯办,一盯到底,直到得到很好的解决。
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,推动高质量发展
记者: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,是督察关注的焦点之一。督察效果怎么样?
督察办有关负责人:督察紧盯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,并且围绕不同定位和不同特点有所侧重。
在督察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时,紧紧围绕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的要求,聚焦长江“十年禁渔”、岸线保护、水生态保护修复、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。在督察黄河流域相关省份时,紧紧围绕水资源短缺这个突出问题,把“四水四定”落实情况和生态保护修复情况作为督察重点。
督察在推动各地解决突出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长江经济带11省份调整产业结构,加速岸线整治和污染防治。2020年至今长江干流全线达到Ⅱ类水质,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。黄河流域9省份严格落实“四水四定”要求,不断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,建设绿色生态长廊,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。
记者:督察将严控“两高”项目盲目上马作为一个重点。督察如何统筹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,推动高质量发展?
督察办有关负责人:督察是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,“以督察促发展”是督察工作一直坚持的重要原则。
督察始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,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,逐步走上绿色低碳发展道路。从去年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开始,将严控“两高”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“回头看”情况作为督察重点。
通过督察,各地区各部门对“十四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认识明显提高,落实新发展理念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、主动性明显增强,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,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处置,一批传统产业得以优化升级,一批绿色生态产业实现加快发展。
(记者 寇江泽 刘毅)
- 上一篇:已经没有了
- 下一篇:生态环境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召开2022年下半年专题会商会